乌克兰中央银行已经采取措施减轻对外汇交易的限制,该规则于2015年9月4日生效。
该修改规则在今年早些时候的乌克兰国家银行试图稳定格里夫尼亚出台的严格资本控制和外汇限制之后。
自2015年9月4日起,客户账户提取现金从15000增加到20000UAH。
解约要求同时也被修改。将不再适用于两天内外国银行主动返回的资金。
监管机构同时废除国家财政部门要求的对未清剿税项提交证明的强制要求。这将给进口者带去信心。
另外,中央银行取消了对外国人向本国人借贷修改协议登记的禁止,此修改代替了某些时间中的借款人和贷款人。更具体的说,这个修改与结算和收购有关。
同时,国家银行出台了一些另外的限制,以阻止资产外流。特别是,监管机构禁止购买外国货币对2014年1月1日之前进行通关手续的进口货物付款。这适用于代替债权人或者债务人在外贸协议中执行义务的情况。从现在开始,这些国内公司需要使用自己的外汇资金履行他们的外汇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