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澳大利亚联邦法院合议庭已证实,澳大利亚风暴金融(Storm Financial)公司董事Emmanuel Cassimatis和Julie Cassimatis违反了作为董事的职责。相关诉讼是Cassimatis二人对2016年做出的最初决判的上诉。澳大利亚证券投资委员会(ASIC)寻求驳回上诉,联邦法院批准了驳回。
风暴金融公司的运营系统是Cassimatis二人于1994年创建的,公司要求客户使用“双重杠杆”(风暴模式)向指数基金中投入大量资金。投资者不得不办理住房贷款和保证金贷款来购买基金份额。初次投资过后,公司又引导他们“分步”投资。该公司于2009年初破产,1.4万名客户中约有3000人资产为负,遭受了巨大的损失。风暴金融的大多数投资者已经退休,或即将退休和计划退休。他们收入有限,存款很少,在这样的情况下几乎没有重建财务的机会。
ASIC称,董事Emmanuel Cassimatis和Julie Cassimatis负责作出向客户提供金融服务有关的日常重大决策。作为责任方,他们没有按照澳大利亚金融服务(AFS)许可的要求,给予客户合适的建议,细心勤勉地为客户提供服务。
ASIC委员John Price表示:“这一重要决定是ASIC要求董事和金融服务牌照持有人履行职责及义务的重要重申。我们希望,这一决定过后,风暴金融公司的余波就此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