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东区裁判法院在一宗由香港证监会(SFC)提起的刑事检控个案中,裁定兆容创富有限公司(兆容创富)前高级管理人员陈英鸣在无牌照情况下经营期货合约交易及提供资产管理业务罪名成立。
陈承认全部控罪,被判处罚款2万元,并支付证监会调查费用。
SFC指出,2012年7月至9月期间,兆容创富在没有牌照的情况下,陈向两名投资者提供期货合约和期权投资计划,并承诺三月期回报率为5%。在陈唆使下,两名投资者共投资85万元,结果损失近71万元。
SFC提醒投资者,在投资前务必确保提供期货合约交易服务及资产管理人士持有适当的牌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