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旧中国最早出现的证券交易所,是外商于1905年在上海成立的上海众业公所。上海众业公所的前身是上海股份所,于1891年成立。该所虽初具交易所雏形,但组织不够严密,业务活动也不很经常。后重新改组增资,在香港注册,华名为上海众业交易所。交易方式有现货,期货两种,现货交易占绝大比重。上市证券,多为外商在上海的公司股票。1937年抗日战争爆发时曾停业4个月,复业后在上海租界地形成较活跃的股票市场。1941年太平洋战争爆发后停业。日本投降后,在上海复业,但影响不大。
中国最早的华商证券交易所,是1913年成立的上海股票商业公会。在此之前,上海经营股票业务的丝商,茶商,钱商以及洋行买办等经常聚会茶楼洽谈股票生意,称做"茶会"。股票商通常每天上午在茶会交流信息,成交买卖,下午分头去各银行等处兜揽生意。有时也有顾客携证券来茶会求售。后来参加交易的商人越来越多,1913年经北洋政府农商部批准,正式成立了上海股票商业公会。公会会所附设股票买卖市场,有会员13家,每天上午集会买卖证券,会员也可经营代理买卖,按成交额收取佣金。市场管理人员登记交易情况,逐日公布行情,并印送行市单。后参加公会的证券商增加到60余家,交易规模不断扩大,实际上已成为证券交易所。1914年北洋政府颁布《证券交易所法》后,上海股票商业公会经过多方协商筹备,于1920年改组为上海华商证券交易所,初始资本6万2千5百元,会员25家。交易方式分现货,期货两种,现货交易上午开市。期货交易分为1月,2月,3月三种。交易所成立后交易量增长很快,资本增至300万元,经纪人增至75人。1922年信交风潮后营业量减少,停做期货交易。1928年后,公债交易业务又有较大的发展。1931年公债交易额相当于当时公债发行额的2.3倍。1933年上悔证券物品交易所的证券业务部并入该所,实力进一步增强。1934年增资到120万元。1937年上海"八.一三"事变停业。1943年在日伪当局命令下复业,但股市波动较大,业务发展不快,日本投降后即停业解散。1946年国民党政府筹办官商合办的上海证券交易所,由原华商证券交易所的股东认购60%的股份。该所开始时只做现货交易,业务萧条,后改"递交"交易,业务一度转旺,1947年年底获纯利120亿元。但为时不久,业务又呈冷落。
北京证券交易所是在北洋军阀政府滥发公债的背景下,于1918年成立的。交易所资本100万元,有经纪人60家。上市证券有:公债,股票,中外银行钞票三类,最初以买卖中国,交通两行京钞为主,1922年以后以公债买卖为主。北京证券交易所开业后,由于公债投机盛行,业务兴隆旺盛。但因政府经常动荡不定,公债市场波动很大,不断出现市场风潮。最大的是1924年公债风潮,债价暴涨暴跌,使交易所不得不两次停市,后又由政府命令交易所停业4个多月予以整顿。复业后,营业额有所减少。1927年国民党政府建都南京,政治中心南移,债价低落。1928年公债业务大减,成交额不到上年的三分之一。交易所业务活动逐渐转为物品交易,至1939年歇业。
早在1916年,孙中山就与虞洽卿等人拟议在上海筹办证券交易所。后经多次与北洋政府交涉于1920年成立了上海证券物品交易所。资本500万元,经纪人200人。交易的标的物有:证券、棉花、棉纱、布匹、金银、粮油和皮毛7类。7月开业到11月结算,即获纯利36.4万元。后因根据1929年的交易所法关于一地只能有一个证券交易所的规定,这个交易所的证券部于1933年并入上海华商证券交易所。
上海华商证券交易所、北京证券交易所和上海证券物品交易所,是旧中国成立最早、规模最大的三家证券交易所,对全国的证券交易活动起着举足轻重的影响作用。此外,天津、汉口、哈尔滨、宁波、青岛、重庆、华北等地区也陆续设立了一些交易所,其他规模都比较小,开业的时间也较短暂,影响作用也不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