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0年4月,中国人民银行制定下发《金银管理办法》(草案),冻结民间金银买卖,明确规定国内的金银买卖统一由中国人民银行经营管理。
1983年6月15日,国务院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金银管理条例》,规定“国家对金银实行统一管理、统购统配的政策”;“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机关、部队、团体、学校,国营企业、事业单位,城乡集体经济组织的一切金银的收入和支出,都纳入国家金银收支计划”;“境内机构所持的金银,除经中国人民银行许可留用的原材料、设备、器皿、纪念品外,必须全部交售给中国人民银行,不得自行处理、占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一切单位和个人不得计价使用金银,禁止私相买卖和借贷抵押金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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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9年12月10日,中国首次向社会公开发售1.5吨“千禧金条”。
1999年12月28日,白银取消统购统销放开交易,上海华通有色金属现货中心批发市场成为中国唯一的白银现货交易市场。白银上市交易品种为白银1#、白银2#、白银3#和粗银。白银的放开被视为黄金市场开放的“预演”。
2000年8月,上海老凤祥型材礼品公司获得中国人民银行上海分行批准,开始经营旧金饰品收兑业务,成为国内首家试点黄金自由兑换业务的商业企业。
2000年10月,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课题组发表有关黄金市场开放的研究报告。同年,中国政府将建立黄金交易市场列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五”(2001至2005年)纲要。
2001年1月,上海公开发行“新世纪平安吉祥金牌”,中国金币总公司作出承诺,在政策许可的条件下,适当时候予以回购,购买者可在指定的商家或商业银行网点自主买卖或选择变现。
2001年4月,中国人民银行行长戴相龙宣布取消黄金“统购统配”的计划管理体制,在上海组建黄金交易所。
2001年6月11日,央行正式启动黄金价格周报价制度,根据国际市场价格变动对国内金价进行调整。
2001年11月28日,上海黄金交易所模拟运行。
2002年10月17日,上海黄金交易所实际交易试运行中,中金黄金股份公司与北京菜市口百货公司以每克83.5元的价格成交了3千克2号金。
2002年10月30日,上海黄金交易所正式开业,中国黄金市场走向全面开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