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论

2011-06-24 09:03:06

禅修有多种方法,比如观呼吸,观想。其中,观想是很重要的修炼方法。我觉得,观想不管是对股民眼力的训练,还是对定力的修炼,都很有帮助。

想,看起来很简单,但如果我们把自己的想作为想的对象,把自己的想作为观的对象,可能不一定简单,至少不会象我们现象的那样简单。

一个人想到了.不一定能做得到.甚至于可以说在很多时候做不到。

小时候我曾想到过要摘下天上的星星。我记得我还跳起来摘过。仍不甘心.我拜了跳高大师.苦练过跳高.还登上过平时所见的最高的山峰。在山巅上.我不仅没摘下天上的星星.还发现了比最高的山还要高出许多的山。慢慢长大后我才渐渐知道.要摘下天上的星星.我是不可能的。那只是个不切实际的幻想、空想或梦想.所以做不到。

但切合实际的想象呢?我想过经常做涨停票。事实上.股市里确实经常有涨停票.而且这些票肯定都是人做的。我是人.我只是想成为这些做涨停票人中的一员.哪点不实际呢?或许你说我这是想象.想象中有些不切实际的成分。那么这个不切实际的成分又是什么呢?

还有.不是想象.而是想法呢?比如.一只8元的股票.我的想法是:它会涨到50元。后来证明我的想法是那么的切合实际.它的复权价涨到了52.8元。但我在8元买进后.却是在7元割肉出局的。在我不短的投资史中.类似的想法还不少呢。

我想对了.但做错了。真是这样的么?

是的.我很容易就得出结论:我想对了.但做错了。也很容易地找到一个冠面堂皇的理由:因为想要容易得多.做要难得多。这也可以成为开脱自己的理由:我只是做错了而已.而想是伟大的。因此.我不应为做而羞耻.而应为想而自豪。

在理由的背后.我发现我想说明.或千方百计想证明的是:我是一个伟大的想家.并用伟大的想家去掩盖另一面:我是一个渺小的做客。或者说.我是一个杰出的思家.并用杰出的思家去掩盖另一面:我是一个渺小的行者。当然这个理由背后所藏的东西.是后来才发现的。

于是.我又去想.又去做。想还是那么伟大.而做却愈来愈渺小。因为钱愈做愈少。

直到有一天.我发现自己的钱愈做愈少到不能再少的时候.我不得不体验了体验.或不得不想了“想”。正是靠这一想“想”.我突然明白了想的要害。其实.我以前的想.只是为想而想.而不是为做而想。为想而想之想.对于一个纯粹的想客而言.也许是天大的美事.想入非非可以妙乐无穷呀。但对于做客而言.那只是一种胡思乱想。它差不多等于没有想.甚至比没有想还坏。再挖下去.实际上是逃避.是托辞.是自欺。但在股市.你想得再好.你把自己的思想证明得再伟大.都不能让你享受赚钱的伟大感。你自欺得再漂亮.都掩盖不了伴随亏损而来的恐惧和忧伤。在股市中.对做客而言.做才是最重要的.赢才是一切!我是一个不折不扣的做客呀!

原来.想并不单纯。有为想而想.也有为做而想.或许还有其它什么想不到的想。

于是.我又想了“想”。对于一个做客而言.如果说为想而想只是“想到”了.那么.为做而想才是“想对”了。这里.想到了和想对了不是一回事.而是两回事。

我首先遇到的一个麻烦.那就是想的对象。传统的、经典的想的对象都是外在的。比如.思想是外在的事物在人脑中的反映.真理是对外在事物的正确反映。虽然有的叫物质世界.有的叫客观世界.不过都只是叫法不同而已.实质上都是外在。在事实上.我对外在的想是100%的正确.换来的做却是100%的错误。我不得不怀疑传统的、经典的想的对象了。

这就是说.我不得不在想的对象中.考虑为做而想的一切。焦点就在于内在的我上。做的主体是内在的我。为做而想缺少了做的主体.难怪是残缺的想。残缺的想无论如何也无法想对。

无法想对也就没有想对.没有想对自然无法做对。

不是吗?在相似甚至相同的外在面前.只是由于想的主体不同.却有截然不同的做。不同的主体面对同一个股市.有的赚却有的亏。就是面对同一只股票.也是有的亏却有的赚。

前面谈到我想过经常做涨停票。我只想到外在.而没有想到内在。就内在而言.我还不是那种经常做涨停票的人.至少当时我还没有达到经常做涨停票的人的境界!这就是那个不切实际的成分的答案。这就决定了我经常做不了涨停票。有时做上了涨停票.倒是一种偶然性。而做上跌停票.倒可能才是一种必然性。不过.当想是为做而想.特别是内在的我也成为想的对象时.我才由一个虚无缥缈的想客变成了一个实实在在的做客。

那只在8元买7元卖的后来涨到52.8元的票.使我明白了想到远非想对。我从此也明白了如何去为做而想.进而为想而做了。

内在的我.小得可以比容不下半点尘埃的小还要小.大得可以比“一口吞尽西江水”的大还要大.想来是深不可测、奥妙无穷的了。要不西方哲圣苏格拉底咋会强调“认识你自己”呢?看来.想内在比想外在要难得多。

但再难还是得想。因为我是一个做客!

无想而想。为做而想的对象.既有外在.也有内在.外在和内在还是分离的。而无想而想是没有想的对象的.或者说.无想而想想的是几乎无法分出内外的“全在”。在全在那里.外在有想过的痕迹.即外在已经熔入了内在;内在的想亦有外物的烙印.即内在已经融入了外在。

“全在”是物我浑然或股我浑然的一体。此时的想.因为我确实在想.故是“想有想”;但这种想.又是“想无想”因为除了全在外.我什么也没有想。“想无想”.有点类似于庄子的“言无言”。

看来.如果是为想而想.一个人想到了.也不一定能想对.更难说一定能做对。如果是为做而想.一个人想对了.也一定能做对!而无想而想呢.只是就那么想了.就那么做了.也就那么成了.或者说.想就是做.做就是想。

上面的《“想”论》作于2001年,发表于2003年。今天,我仍然还是这种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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