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操纵方式的转变:由基于交易的操纵转向为利用信息操纵市场。
基于交易的操纵是指交易者利用自己庞大的资金量操纵价格,对价格产生巨大的影响力。在期货市场上,信息的垄断必将产生垄断的利润。实践证明,特殊信息资源的垄断,即期货市场中的信息不对称,也是在期市中获取暴利的重要原因之一。期货市场是充分竞争的市场,集中了大量的资金、商品和信息。但是,如果这些要素流动发生阻塞或集中在少数人手中,期货市场就存在被操纵的可能。因此,信息的提前获取及垄断会导致操纵,内幕交易问题一直是国外期货市场发展过程中面临的最大问题。在新消息或政策没有公布之前,某些投机者采取不当手段获得信息并提前交易,能够操纵市场进而获取暴利。
在Cargill公司操纵玉米期货事件中,通过调查,美国上诉巡回法院认定Cargill公司能够得到关于可供交割实物量的内部信息,并利用该信息对空方进行逼仓。原因在于,就在美国农业部公布芝加哥的可供交割玉米量之前,Cargill公司已经获得这些数据并买入了大量的多头合约,占已公布数据的85%左右,或者说已有大量玉米由它控制。这也是指控Cargill公司利用提前非法获取的信息,抢得先机,操纵玉米市场并对空方进行逼仓的有利证据。
另一方面,操纵者利用虚假信息进行市场操纵。受利益的驱动,期货市场中不乏想要牟取暴利的投机者。他们采取散布谣言、联手做市、虚假交易、买卖双方联手违约等不法手段企图垄断价格和操纵市场,这些虚假、误导性的信息会直接或间接地影响期货价格。操纵者正是借助散布和制造这些不实信息来吸引公众对某种即将被操纵的期货合约产生兴趣并跟进,最终实现其操纵市场的目的。
可以预期的是,随着我国期货市场监管制度的逐渐规范化以及监管手段的更加科学化,利用信息进行操纵的现象会逐渐弱化。过去那种通过操纵垄断信息获取暴利的投机机构将面临巨大的市场风险甚至法律风险。可以说,随着我国期货市场的稳步规范发展,市场中的信息透明度也将日趋增强。
(3)操纵影响程度的转变:对市场及参与者的影响越来越轻。
期货市场有两个基本功能,即价格发现功能和规避风险功能。在以往期货市场上的操纵事件中,操纵行为都使期货合约的交易条件发生了改变。期货交易条件的改变使期货价格与现货价格严重背离,削弱了期货交易的套期保值功能。同时,操纵行为在很大程度上扭曲了期货市场上多空双方在合约供求之间的竞争,期货价格与现货价格的背离使期货市场发出的价格信号失去了准确性,从而使期货市场的价格发现功能被削弱。在亨特兄弟操纵白银期货的例子中,亨特兄弟疯狂的投机活动,造成白银的市场供求状况与生产和消费实际脱节,市场价格严重地偏离其价值,最终导致白银市场在操纵力量的作用下几乎崩溃,主要的借贷银行也濒临破产。
但是,近期以来,期货市场上的操纵事件呈现减少的趋势,而且市场操纵的影响也越来越轻。主要的原因在于:其一,随着各国监管制度的不断完善,监管者监督得力,市场自发的价格纠错机制运行日趋良好。因此,当前的市场操纵事件的影响时间短,对价格发现功能的影响有限。其二,随着期货市场的成熟发展,市场上投资品种的不断创新分散了投资者和市场的资金流向,在单一品种上的操纵对市场的影响程度越来越小。最后,因为市场操纵通常发生在合约到期前的一两天,而且随着信息现代化的发展,人们获得信息的方式不断增多。所以,人们一般不会把生产决策建立在这一两天的期货价格水平上,价格扭曲(人为价格)持续时间很短,进而操纵事件对市场参与者的影响程度也越来越小。
2?两个完善:交易所及经纪公司自身风险管理机制的完善有助于遏制市场操纵
从前述期货市场操纵的案例中可以看出,大部分市场操纵的案件是个别投机商和公司的投机行为引发的,并对市场的正常运行造成极大的破坏。当价格波动剧烈的时候,经常能够听到“价格被操纵了,应实施监管加以阻止”,或是“操纵者应当被更严厉地惩罚”这样的呼声。但是实际上,在操纵期货市场案件中,相对于客户或经纪公司而言,经纪公司或交易所的过错要严重的多。
在一些操纵期货市场事件中,经纪公司或交易所通过给予客户或经纪公司巨额透支,应强行平仓而不平仓以及其他违法、违规操作,支持、配合、纵容操纵期货市场行为;交易所甚至以种种理由为借口,滥用紧急措施或临时措施,调整涨跌停板幅度、提高保证金比例、限制出入金、限期平仓或强行平仓,以支持多头或空头操纵市场。事实上,没有经纪公司或交易所的支持、配合、纵容,客户或经纪公司不可能据以实施后续一系列操纵市场行为;没有交易所的政策性支持、默许,市场操纵难以达到无以复加的程度。
(1)交易所内部风险管理机制的完善有助于防范操纵风险。
交易所的监管条例、措施是实施风险控制的必要条件,但不是决定因素。影响交易所防范操纵风险的关键因素是交易所自身风险管理机制的完善,即交易所能不能有效、及时地执行有关监管措施,做到及时发现问题、及时解决问题。
从“住友铜事件”中可以看出,正是LME不完善的内部风险控制制度助长了风险的发生。从1991年起,LME就收到反映滨中泰男有意操纵铜价的消息,但是由于交易所内部在管理机制,特别是市场风险监控能力上的漏洞,这些消息很久都没有得到足够的重视。直到1995年11月份,LME主管部门在国际粗铜协会和美国监管部门CFTC的压力下,才开始对市场进行调查。由此看来,正是交易所在风险内控制度上的不足才导致整个“住友铜事件”的严重后果。而且,类似的发生在LME的风险事件还有,1985年锡市场违约事件以及1993年一名交易商胡安·巴勃罗·达维拉进行未授权交易,使智利的国有铜公司科德尔公司损失近2亿美元事件等。
(2)期货经纪公司内部风险管理机制的完善有助于控制操纵风险。
另一方面,“住友铜事件”的发生也是住友公司内部的管理不善造成的。在事件发生前,滨中泰男是公司期铜交易的直接管理者,所有公司的风险控制措施、财务管理制度以及市场监控手段都以他为主,完全不受公司的监督管理。住友商社存在的问题说明了一点:必须有足够严格的内部管理,才能使经理及公司不被任何一位交易商的花言巧语所蒙骗。
经纪公司是联系交易所和客户之间的桥梁,是增加市场流动性和覆盖面的不可缺少的中介。经纪公司控制风险的好坏会直接关系到金融衍生品交易的稳定性和规范性。利奥·梅拉梅德也曾经发表过对金融机构包括经纪公司风险管理的看法:“金融机构缺乏内部管理只会自食恶果。”因此,期货经纪公司自身风险管理机制的完善有助于防范市场操纵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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