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原则3:波浪的方向性。在八浪循环周期中,驱动浪不一定总是向上,而调整浪不一定总是向下。波浪的发展方式,主要取决于它的相对方向,而不是它的绝对方向。(除了四种特例外)在任何浪级的趋势中,与大一级趋势同向的作用以五浪方式发展,而与大一级趋势逆向的反作用以三浪方式发展。
以上三条基本原则确定了艾略特波浪理论的基础,基本原则1确定了组成价格行进的最基本单元(既八浪循环),基本原则2、3则给出了基本单元合并与细分的规则。
作为市场价格基本形态的八浪循环(具有五浪驱动和三浪调整的内部结构)模式是艾略特波浪理论一切分析的基础,而对于为何市场价格的基本形态只能是八浪循环结构这一问题,艾略特本人并没有给出明确的答案,他只是总结和归纳了他所长期观察到的事实。普莱切特和弗罗斯特在他们的著作中给出了一种解释。他们认为,5--3循环是在线形运动中同时包含震荡和行进的最低要求,因此也是最有效的方法。尽管可能有比这更多的波浪,但是分段行进的最有效的形式是5--3循环,因为自然界有遵循最有效途径的特点。
2、技术结构
在波浪理论的八浪基本循环中,驱动阶段的五浪模式必须遵循以下的规则(也称数浪规则):
规则1:在驱动浪中,浪2总是回撤不到浪1幅度的100%,即浪2永远不会运动到超过浪1的起点。
规则2:浪3总会超过浪1的终点,并且浪3永远不可以是三个作用浪(1、3、5)中最短的一个,它常常是最长的一个浪。
规则3:有两种类型的驱动浪:推动浪和倾斜三角形浪。最常见的驱动浪是推动浪,在推动浪中,浪4不会进入浪1的区域,即浪4的底不会低于浪1的顶。
在波浪的构成上,波浪理论还有两项重要的构成指引。虽然它们不象数浪规则那样不可违背,但也十分可靠,并且出现的频率也相当高。
交替出现原则:如果一个推动浪的第二浪是以简单的形态出现,则第四浪多数会以繁复的形态发展。交替出现原则事实上是一种市场规则。
调整浪的深度:当调整浪属于第四浪的时候,多数会在低一浪级的第四浪的运动区域内达到最大的回撤,大多数情况下是在其终点的位置附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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