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01-1211:06:39
货币联盟是指使用一种具有计价单位、交换媒介和价值储藏三大职能的货币的地理区域。欧洲经济货币联盟的建立和欧元的诞生是一个历史性的创举。世界上还从未出现过独立国家放弃本国货币组成基于同一个货币当局领导下的使用同一货币的货币联盟,同时,各国在政治上保持各自的独立性,根据自己的国情制定除货币政策外的经济政策并通过磋商、谈判等协调各国的经济政策。
欧洲经济货币联盟将给欧盟乃至世界经济领域的各个方面带来深刻地变化。它不仅影响资源配置、收入分配、经济稳定和经济增长,而且直接或间接的影响商品、资本和劳动力的市场体系,并改变欧盟的经济与政治格局。同时,欧元的启动也是国际金融领域自布雷顿森林货币体系以来最重要的历史事件。
但欧洲经济货币联盟和欧元在未来相当长的时期内也面临诸多挑战,欧洲经济货币联盟能否重蹈历史上失败的货币联盟的覆辙,人们正拭目以待。
一、欧洲经济货币联盟的建设的三大阶段
从1958年《罗马条约》确定建立欧洲共同市场到2002年1月1日欧元正式进入流通领域,欧元从理想成为现实。
1、欧盟经济一体化建设
经过两次世界大战的血与火的洗礼,西欧各国认识到使用武力谋求国家利益和统一欧洲是行不通的,受到战争重创的欧洲国家也不可能依靠本国的力量恢复经济并在国际舞台上发挥重大作用,欧洲只有联合起来才能复兴和繁荣。
1951年4月,法国、德国、意大利等六国成立了煤钢共同体;1957年3月在罗马签署成立欧洲共同体和欧洲原子弹共同体条约,简称《罗马条约》,确定建立欧洲共同市场的目标,促进欧洲繁荣和欧洲人民的团结,1967年三个共同体合并,统称为欧洲共同体。1963年形成共同农业政策,1968年7月实现关税同盟,取消成员国之间的贸易限制和关税,统一对外关税税率。1986年2月,签署《单一欧洲文件》,对《罗马条约》进行修改,明确提出最迟在1993年初建立统一大市场,实现商品、服务、资本、人员四大自由流动。随着统一市场的建成,完善欧洲内部市场的最后一个重大障碍就是各国不同货币的存在,一体化的发展不得不进入货币领域。1989年4月《德罗尔报告》提出分三阶段建立欧洲经济货币联盟。1992年2月《马斯特里赫特条约》(简称《马约》)生效,提出建立欧洲联盟的三大内容,并称欧洲联盟的三大支柱,即建立经济货币联盟、实行共同外交和安全政策、建立司法和内务合作机制。
2、欧洲经济货币联盟的建设
《马约》规定经济货币联盟分三阶段完成,1990年7月1日,进入经济货币联盟第一阶段,目标是取消成员国外汇管制,促进资本流通,缩小汇率浮动幅度,加强经济和货币政策的协调。
1994年1月1日,经济货币联盟进入第二阶段,其主要任务是确定各国对欧洲货币单位的汇率,成立欧洲中央银行的前身欧洲金融管理局;建立经济政策协调和监督机制,促进成员国实现经济趋同。《马约》为加入经济货币联盟的国家规定了5项趋同标准:通货膨胀率不能超过最低三个国家平均率的1.5个百分点;长期利率不能超过通货膨胀率最低的三个国家的平均利率的2个百分点;汇率必须在前两年的时间里保持在汇率机制允许的范围内;政府预算赤字不能超过国内生产总值的3%;公共债务不能超过国内生产总值的60%。
1995年12月,欧洲单一货币取名为欧元(EURO),并定于1999年1月1日正式启动。1997年,确定了欧洲中央银行以及欧洲中央银行系统的框架。1998年5月,奥地利、比利时、芬兰、法国、德国、爱尔兰、意大利、卢森堡、荷兰、葡萄牙和西班牙11国加入欧元区。
1999年1月1日,欧洲经济货币联盟进入第三阶段,确定欧元区成员国本国货币兑欧元的永久汇率,欧元成为欧元区的法定统一货币,成员国之间中央银行货币交换按照固定汇率进行,成员国以欧元为单位发行国债。2000年6月,希腊加入欧元区,成为第12个成员国。2002年1月1日,欧元现金正式进入流通,2002年2月28日,成员国货币全面退出流通领域。
二、欧洲经济货币联盟和欧元面临四大挑战
自欧洲经济货币联盟和欧元诞生以后,对它的前途展开了激烈的争论,发现欧洲经济货币联盟存在一系列的弱点和缺陷。
1、财政政策的挑战
《马约》对各国的债务和财政赤字的数量规定了严格的标准,但由于财政政策由成员国各自掌控,协调困难,这会产生两大问题。一是成员国难以应对非对称性冲击。所谓非对称性冲击是指某一特定国家或部门受到经济冲击(诸如战争、自然灾害、贸易条件恶化、金融危机、石油危机等)时,由于这种冲击带来的不利经济影响与其他国家或部门不同步,即不对称,需要特殊的经济政策进行调节。如果受到非对称冲击的国家与其他国家未组成货币联盟,那么可以使用货币政策如汇率和利率政策、财政政策等加以调节。在组成货币联盟的情况下,由于失去货币政策手段,财政政策措施又受到限制,这一特定国家或部门便会出现严重经济问题。二是成员国政府出现顺周期财政政策行为和倾向。按照凯恩斯的经济理论,财政政策应是反周期的,经济繁荣时,实施紧缩财政政策,防止经济过热;经济萧条时,实施扩张性财政政策,刺激经济增长,从而保持经济的稳定发展。但在欧洲经济货币联盟内,经济繁荣时,对公共支出和减税没有任何限制措施,而在经济衰退时,《马约》又强迫各国政府减少财政支出和增加税收,以满足财政赤字不超过国内生产总值3%的要求。这和凯恩斯的反周期财政政策是背道而驰的。
2、货币政策的挑战
在货币政策方面,存在四大问题。一是最后贷款人的问题。在一个主权国家内,中央银行承担最后贷款人的角色,有责任最后保证国家支付体系的流动性,国家的资源总存量是货币的实物基础和最后担保。名义上,欧元区的最后贷款人是欧洲中央银行,但《马约》并没有赋予欧洲中央银行行使最后贷款人的权利,即使欧洲中央银行被欧元区国家授权来承担这个责任,也由于自有资本(各成员国按比例纳缴500亿欧元)及其储备太少而不可能担此重任。实际上,欧元区没有真正的最后贷款人,一旦出现流动性危机,最后贷款人的缺位就会弱化欧元。二是金融监管问题。欧元区缺乏统一的中央当局对金融体系实施监管,《马约》规定了欧洲中央银行有一定的监管职能,但最主要的监管权力由各国的中央银行承担。这意味着一旦发生欧元区范围内的金融危机,解决问题将是很困难的,欧元区的金融体系的稳定性难以得到根本保证。三是货币政策权分割。按照《马约》的规定,欧洲中央银行独立执行货币政策,但汇率机制由欧盟财政部长理事会决定。四是欧洲中央银行和欧元区的货币政策决策缺乏透明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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