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最後決定產業長期獲利情況的是供給吃緊與供給過剩年度的比率,通常這種比率很小,(以我們在紡織業的經驗來說,供給吃緊的情況要追溯到許多年以前,且大約僅維持不到一個早上的時間)。
在某一些產業,供給吃緊的情況卻可以維持上好一段期間,有時實際需求的成長甚至超過當初所預期,而要增加產能因涉及複雜的規劃與建廠而須有相當的前置期。
回歸正題談到保險業,只要業者增加點資本供給量就能馬上提高(有些時候由於州政府立法保障保戶免於保險公司倒閉風險,甚至可不需要增加資本),在絕大多數的情況下,(除了發生股市大崩盤或自然界的天災巨變)保險業皆處於過度競爭的環境下經營,儘管也有業者勇於嘗試多做變化,但通常來說,業者所銷售的保單多屬於無差異化的一般商品(許多保戶包含大公司的經理人在內,甚至不知道自己所投保的是那一家保險公司),所以保險業在教科書當中一般被歸類為面臨供給過剩且產品一般商品化死胡同的艱困行業。
那麼為什麼保險業即使在面臨這種情況下,數十年來仍能有所獲利?(在1950年到1970年間產業平均的CombinedRatio為99.0,這使得公司獲利除投資收益外,還外加1%的核保利益),其答案在於傳統的規範與行銷方式,這個世紀以來整個產業係依照業者所掌控的近乎法定管制價格機制在咦鳎?m然競價行為確實存在,但這情況在大型保險業間卻不普遍,主要的競爭係在爭取經紀人方面,且多用各種與價格無關的方式去爭取。
而大型業者的費率主要係透過產業公會與州政府管制當局協調(或依照公司所建議)來訂定,討價還價是難免的,但那是業者與政府間,而不是業者與客戶間的行為。當爭論結束,公司甲的價格可能與公司乙的完全一致,而法律也禁止業者或經紀人再殺價競爭。
業者與州政府協議訂定的價格保障業者的獲利而當資料顯示現有價格不敷成本時,政府還會與業者協調共同努力改善損失的狀況,故產業大部份定價的舉動皆能確保公司有利可圖,最重要的是不同於一般商業社會咦鞯牧晳T,保險公司即使在超額供給的情況下,仍能合法地調整價格以確保公司的獲利。
但好景不常,雖然舊有的制度仍在,但體制外的資金卻陸續投入市場,迫使所有的參與者,不論新舊皆被迫回應,新進者利用各種不同的行銷管道且毫不猶豫地使用價格作為競爭的工具,而確實他們也善用這項武器,在過程中消費者漸漸了解到保險不再是不二價的行業,而關於這點他們永遠記得。
產業未來的獲利性取決於現今而非過去競爭的特性,但許多經理人很難體認到這一點,不是只有將軍才會戰到最後一兵一卒,大部份的企業與投資分析都是後知後覺,但我們卻看得很透澈,惟有一種情況才能改善保險業承保獲利的狀況,這和鋁、銅或玉米生產業者相同,那就是縮小供給與需求之間的差距。
而不幸的是,不像鋁、銅,保單的需求,保單的需求不會因市場緊峭而一下子就大幅增加,所以相對的,就必須從緊縮供給面來下手,而所謂的供給實際上是偏向心理面而非實質面的,不必關閉廠房或公司,只要業者克制一下簽下保單的衝動即可。
而這種抑制絕不會是因為獲利不佳,因為不賺錢雖然會使業者猶豫再三,但他們卻不願冒著喪失市場佔有率與業界地位而放棄大筆的生意。
反而是需要自然的或金融上的大風暴才會使業者大幅縮手,而這種情況或許明天就會發生,也可能要等上好幾年,到時即使把投資收益列入考量,保險業也很難維持獲利的局面。
當供給真正的緊縮時,大筆的業務將會自動上門給倖存的大型業者,他們有能力也有通路能夠吃下所有生意,而我們的保險子公司早已準備好這一天的到來。
在1982年我們的保險部門承銷成績惡化的比同業還嚴重,從以往獲利優於同業,滑落至同業平均之下,主要的變化在於NationalIndemnity傳統的承保範圍,我們以往獲利頗佳的部份,價格下跌到保險公司鐵定賠錢的慘況,而展望明年,我們預期表現將與同業水準相當,不過所謂的水準將會很慘。
我們兩位明星,Cypress的MiltThornton與Kansas的FloydTaylor表現持續看好,維持一貫的積極態度並建立在節省成本與客戶至上的企業文化上,這明白顯現在他們的成績單之上。
在1982年母公司負責管理保險子公司的責任交給MikeGoldberg,自從Mike從我手中接棒後,不論在計劃、招募與監控等各方面皆有長足的進步。
GEICO持續以追求效率與客戶服務的熱账?芾恚??@點也保證公司非凡的成功,JackByrne與BillSnyder成就人類最微妙的目標-讓事情單純化並牢記你所欲達成的目標,加上業界最優秀的投資經理人LouSimpson,我們很滿意這種最佳組合,GEICO是前面我們所提及過度供給的大眾化商品高獲利特殊情況的最佳典範,它是一家具有既深且廣成本優勢的公司,我們在該公司35%的權益代表約二億五千萬的保費量,遠大於我們自行取得的業務數量。
發行新股
Berkshire與BlueChip目前正考慮在1983年正式合併,若真的實現,將會以一致的評價模式進行股權的交換,Berkshire最近一次大量發行新股是在1978年購併DiversifiedRetailing時發生。
我們公司發行新股係遵循一項基本原則,那就是我們不輕易發行新股,除非我們所換得的企業實質價值與我們所付出的一樣多,這樣的原則看似理所當然,或許你會問那有人會笨到以一塊錢去交換五毛錢的呢?但不幸的是,有許多企業的經理人恰恰願意如此作。
他們在購併企業時所面臨的第一項抉擇是該使用現金或舉債,但通常CEO的慾望超過現金與融資額度所能負擔(我個人也是如此),尤其是當自家公司的股價遠低於企業實質的價值時更是如此,但這樣的事實往往有如靈光乍現,然後就像YogiBerra所說的:「光是用看的,你就能觀察到許多東西」對股東而言,屆時你將會發現公司經營階層在乎的,到底是擴張企業版圖或是維護股東權益了。
之所以需要在兩者之間作選擇的理由其實很簡單,公司在股票市場上的價格通常低於其企業實質價值,但當股東會願意將整間公司以協議的方式出售,必定是想要且通常會取得相當於企業實質價值的回報,若收到的是現金,那麼計算賣方取得的報酬是再容易也不過了,而若以買方的股票作交換,則計算賣方取得的報酬還算簡單,只要計算所取得的股票之市值即可。
同時只要買方所用以交換的股票其市價接近企業實質價值也沒有太大的問題。
但問題是假設若其股票市價僅及企業實質價值的一半,這時買方將會面臨賤賣自家股票的不愉快場面。
諷刺的是,假設當買方變成賣方時,他反而能透過談判換取相當於本身企業實質價值的代價,但當買方僅賣出公司部份股權以購併賣方,它將無法以高於市場給它的價格出售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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