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洲中央银行的货币政策战略
欧洲经济货币联盟第三阶段于1999年1月1日正式启动后,其本质特征可以概括为两点,即超国家货币和超国家机构。欧元作为欧元区单一货币成为超国家货币,欧洲中央银行作为超国家的机构负责制定统一货币政策。欧元的诞生和欧洲中央银行的创建是欧洲一体化历史一次质的飞跃,也是国际经济关系中空前的创新实验,具有划时代里程碑意义。
一。 欧洲中央银行的货币政策战略
根据《马斯特里赫特条约》的105条的规定,欧洲中央银行的首要目标是维持欧元区物价的稳定,在不影响物价稳定的前提下,支持欧盟的总体经济政策,促进总体经济活动的协调和均衡发展。然而,《马斯特里赫特条约》对物价稳定的目标并未给出明确的定义,也没有就如何实现物价稳定做出具体规定。
1、货币政策战略对欧洲中央银行尤为重要。首先,《马斯特里赫特条约》虽以法律的形式确立了欧洲中央银行的独立地位,但欧洲中央银行自身的声誉及其政策的可信度必须在实践中建立,欧洲中央银行作为世界上最年轻的中央银行只能通过实现稳定物价的目标赢得社会公众的信任和支持。其次,欧洲中央银行的合法性不足。现行经济中,货币本身并无真实价值,是依靠发行主体的力量支持其流通的货币,因此,一个明确的、有能力的、拥有自主资源和资源处置权并能够担当最后贷款人的发行主体是至关重要的,统一的政治实体是货币既定的前提。欧洲中央银行是没有国家的银行,欧元是没有政府的货币,欧洲中央银行并没有对欧元区经济资源的处置权力,欧元没有真正的最后贷款人,信用不足。再次,从各国的历史经验看,运用货币政策抑制物价上涨或促进经济增长往往存在1-2年的时滞,主要原因是货币政策需要通过金融机构、资本市场等一系列的传导机制才能发挥作用,而传导机制本身也经常随经济主体行为或经济体制的变化而变化。第四,货币政策战略的制定不仅能够为欧洲中央银行提供全面、及时和准确的信息以利决策,而且也是欧洲中央银行与公众沟通的重要途径,社会公众据此可以对欧洲中央银行的政策效果做出客观评价。为保证欧洲中央银行正常运转和其货币政策的顺利实施,正确的货币政策战略至关重要。
2、货币政策战略的原则。欧洲中央银行制定货币政策遵从以下几个原则,第一,保证货币政策的有效性,即货币政策战略能够使欧洲中央银行按照《马斯特里赫特条约》的要求维护欧元区的物价稳定,让社会公众相信欧洲中央银行有信心和能力通过运用货币政策工具实行物价稳定的首要目标。第二,提高货币政策的透明度,即货币政策战略目标必须是明确的、并且容易为社会公众了解和把握,社会公众能够拥有充分的信息和广泛的渠道对欧洲中央银行的决策程序和效果做出判断。第三,货币政策的独立性,即货币政策战略应当排除可能来自欧盟和成员国对中央银行的政治压力,独立自主行使货币政策的职能。
3、货币政策战略的主要内容。货币政策战略的核心就是要对物价目标给以明确的量化规定,同时通过对主要中间目标的选取,有效地运用货币政策进行调控,确保最终目标的实现。不同国家的中央银行在不同时期所采用的中间目标虽有差异,但一般包括:货币供应量、利率、汇率、名义收入等。
欧洲中央银行货币战略包括三个方面,(1)对物价稳定做出明确的量化定义。(2)为实现物价稳定的最终目标确定货币政策战略的中间目标,欧洲中央银行称其为两个支柱,一是公布广义货币供应量的参考值,二是运用一系列经济指标(如经济增长率、消费、工业生产、就业、汇率、对外贸易等)对欧元区价格变动趋势及物价稳定的风险进行评估。
二。 物价稳定的量化
按照欧洲中央银行的解释,所谓物价稳定是指一年中欧元区的消费物价协调指数低于2%,而且物价稳定在中期内得以维持。物价稳定并非要求消费物价协调指数持续下降,即出现通货紧缩。之所以选用消费物价协调指数作为衡量物价稳定的指标,是因为欧盟成员国都使用消费物价指数,便于欧盟在各国消费物价指数的基础上计算欧盟和欧元区的消费物价协调指数。
欧洲中央银行的物价稳定目标是针对欧元区整体的,并不为特定国家或地区的物价形势变化所左右。物价稳定必须在中期内维持,可以在很大程度上排除引起物价变动的一些短期因素对欧洲中央银行货币政策的干扰。导致物价变动的短期非货币因素很多,比如一国税收体制改革、国际商品价格波动、气候变化对农业生产的影响等,这些显然是欧洲中央银行不能左右的,其货币政策自然不能因短期物价变动而改变。关注中期物价稳定,也有利于政策的连续性。
欧盟统计局每月计算欧盟和欧元区的消费物价协调指数,同时公布77种商品和服务的价格指数,其统计数据可回溯到1995年。消费物价协调指数的计算权重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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鲜活食品之外的食品(面包、饮料、烟草等) 13.4%
鲜活食品(肉类、蔬菜、水果等) 9.0%
非能源工业品 32.5%
能源产品 8.8%
服务 3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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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广义货币供应量
通货膨胀终究是一种货币现象,因此,欧洲中央银行将货币供应量作为最重要的中间目标,明确规定广义货币供应量的参考值为年增长率4.5%,并以三个月的移动平均值为基础计算。广义货币供应量作为中间目标还有一个重要原因就是与德国战后的货币政策实践有关。西德中央银行长期把广义货币供应量作为货币政策的中间目标,基本实现了稳定物价的最终目标,在反通货膨胀的长期实践中树立了崇高的信誉,欧洲中央银行仿效德国的做法,会为其初始阶段的运作赢得可信度。
选取一个特定的广义货币供应量增长率为参考值,主要有三个原因,一是如果广义货币供应量的变动与其参考值出现偏离,欧洲中央银行就要分析造成偏离的原因和影响,只有当这种偏离会对物价稳定构成威胁时,欧洲中央银行才会调整其货币政策。二是如果不是作为参考值,而是设定一个变动范围或高限,社会公众会对货币政策产生误解,认为货币供应量超过规定的范围,欧洲中央银行就要改变货币政策,调整利率,以使货币供应量回到允许的范围内。三是有利于欧洲中央银行灵活机动的制定货币政策,维持中期物价稳定,并通过向公众公布实际广义货币供应量与其参考值出现偏离的原因增加决策的透明度。
欧洲中央银行选定广义货币供应量增长率为4.5%的依据为,消费物价协调指数低于2%;欧元区国内生产总值的潜在增长年率为2%-2.5%;货币流通速度趋势性每年下降0.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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