填表说明:
1.本表由车辆购置税纳税人(或代理人)在办理纳税申报时填写。
2.“纳税人名称”栏,填写车主名称。
3.“纳税人证件名称”栏,单位车辆填写《组织机构代码证书》;个人车辆填写《居民身份证》或其他身份证明名称。
4.“证件号码”栏,填写《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居民身份证》及其他身份证件的号码。
5.“车辆类别”栏,在表中所列项目中画“√”。
6.“生产企业名称”栏,国产车辆填写国内生产企业名称,进口车辆填写国外生产企业名称。
7.“厂牌型号”、“发动机号码”、“车辆识别代号(车架号码)”栏,分别填写车辆整车出厂合格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货物进口证明书》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监管车辆进(出)境领(销)牌照通知书》或《没收走私汽车、摩托车证明书》中注明的产品型号、车辆识别代号(VIN,车架号码)。
8.“购置日期”栏,填写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或有效凭证)上注明的日期。
9.“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或有效凭证)价格”栏,填写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或有效凭证)上注明的价费合计金额。
10.“免(减)税条件”栏,按下列项目选择字母填写:
A.外国驻华使馆、领事馆和国际组织驻华机构及其外交人员自用的车辆;
B.中国人民解放军和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列入军队武器装备订货计划的车辆;
C.设有固定装置的非运输车辆;
D.在外留学人员(含港、澳)回国服务的,购买的国产汽车;
E.来华定居专家进口自用或境内购置的汽车;
F.其他免税、减税车辆。
11.下列栏次由进口自用车辆的纳税人填写。
(1)“关税完税价格”栏,填写《海关关税专用缴款书》中注明的关税计税价格。“关税”栏,填写《海关关税专用缴款书》中注明的关税税额;
(2)“消费税”栏,填写《海关代征消费税专用缴款书》中注明的消费税税额。
12.“申报计税价格”栏,分别按下列要求填写:
(1)境内购置车辆,按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注明的价费合计金额÷(1+17%)填写;
(2)进口自用车辆,填写计税价格。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消费税;
(3)自产、受赠、获奖或者以其他方式取得并自用的车辆,按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或有效凭证)注明的价税合计金额÷(1+17%)填写。
本文摘自《资源税、财产税、行为税》
本书旨在帮助广大的纳税人、注册税务师等财税从业人员快捷、完整、方便地查阅地方税的有关制度及操作实务,及时了解最新政策变化,更好地运用税收优惠政策。
本书共分为十篇,分别介绍了资源税、印花税、房产税、契税、车船税、耕地占用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土地增值税、车辆购置税、城市维护建设税等十个税种的基本理论、基本法规和部门规章,以及如何进行纳税筹划、纳税申报和会计处理。
本书内容丰富实用,法律法规翔实准确,查询方便,是广大纳税人员和财税从业人员不可缺少的案头工具书,也可作为财税专业广大师生的教学参考用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