靴子落地,尘埃未定。
2013年3月31日,是上头划定的各地方政府出台楼市调控“国五条”执行细则的最后期限。如同掐着秒表,又或者是心照不宣,在进入倒计时的最后一刻,各地的实施细则密集地联袂而来。一线大城市京沪穗出手在先,众多二三线城市紧随其后,一时间有令人目不暇接之感。
各地“国五条”执行细则的落地,让先前颇为紧张的市场神经松弛了不少。因为与预期相比,这些地方细则的实施力度颇为“温柔”。除了“首善之区”的北京进一步收紧限购政策,出台“本市户籍成年单身人士在本市未拥有住房的,限购1套住房;对已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暂停在本市向其出售住房”之类的举措之外,上海等大城市地几乎是在照搬国务院楼市调控“国五条”的条文,没有更多的内容。而众多的二三线城市则似乎连这种表面文章也懒得做,实施细则简化为“一条微博”。譬如说南京市发布的实施细则——《关于公布南京市2013年度新建商品住房价格控制目标的通知》说,“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继续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3]17号)文件要求,结合南京实际,经研究,南京市2013年度新建商品住房价格控制目标为:2013年度全市新建商品住房价格涨幅低于城镇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实际增幅。”正文仅仅132字,甚至少于140字的微博。杭州的实施细则“更上一层楼”,其正文是:“经市政府同意,2013年度我市新建商品住房价格控制目标为:全市新建商品住房价格增幅低于本市城镇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实际增幅”。正文内容加标点符号只有区区61个字,当真是“没有最短,只有更短”。在文件上的文字越来越少的同时,发文的规格也开始递降。最初,发布实施细则的落款,大抵是当地的“人民政府”,但渐渐地,一些地方的发文机关开始演变为“房管局”。不管这内容如何,单从这形式上的变迁来看,对于这楼市调控“国五条”的落实,其敷衍应付之姿态,“昭昭然也”。
不止此也。既曰“实施细则”,则为可操作执行的工作安排,但综观这地方版的“国五条”的细则,备受市场关注的20%个税如何征收、二套房首付比例以及贷款利率为何等核心问题在众多城市的实施细则中均未明确,甚至没有提及。而从最新的消息看,地方与部门之间也在互相“踢皮球”。国税总局称20%个税执行裁量权在地方,而基层税务部门则表示执行需等上面的政策。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原本是真实世界里常见的行为和现象。此番地方政府对于楼市调控“国五条”消极怠工的姿态,不过是再现着这一“社会定律”。自然,批评之声是少不了的。然而笔者却并不以为然。因为在一个注重“面子”的国度,敷衍了事是一个最好的消解方式。
好与坏,是一种主观判断,是饱含个人情感的武断。“青菜萝卜各有所爱”,张三喜欢青菜,李四偏爱萝卜,这其中又如何能够分出是非:凭什么以张三为是以李四为非,又或者以李四为是而以张三为非?一项政策的出台或者废除,必然涉及利益格局的调整。获益者赞之曰“好政策”,受损者则弹之为“坏政策”,这政策之“好”与“坏”,又依何者为定?因此,判断一个政策的好与坏,首先必须去除主观色彩,确立一个客观的标准。因为标准客观,才有可能以事实验证。那么,政策的好坏之标准,从何而论?
不同于“为艺术而艺术”,一项政策的出台,主事者必有“意之所之”。也就是说,主事者出台某项政策,不是“为政策而政策”,而是为了达到某种目的,政策是一种实现目的之手段。由此出发,可为政策之好与坏设立一个最低的标准:能达成目的之政策,是好政策;反之,则为坏政策。自然,这是从主事者的角度出发,是最低标准,是“好政策”的必要条件,而非充分条件。
那么,且按照这个最低标准,来衡量一下这最新的楼市调控“国五条”吧。与过去十年的多次调控政策一样,此番调控的目标所在,是“稳定房价”。为了达到这一目标,“国五条”使出了不少招数,绝大多数是老套路、老生常谈,毫无新意可言。但有一项关于税收的“老调新弹”却在市场上掀起了大波澜,此即对出售自有住房“严格按转让所得的20%计征”之策。因为以往二手房交易均采用全额1%的方式征收,倘若转为按照差额的20%征税,则二手房的买卖成本为之大幅提升。譬如说,一套5年前购买时总价50万元、目前售价200万元的普通二手房,如果买卖双方成交,按照此前全额的1%方式征收,需要缴纳个税为2万元,而按照此番差额的20%方式征收,则需缴个税30万元。同一笔交易,缴纳的税款一下子增加了28万元,买卖成本的提升不可谓不大。
然而“羊毛出在羊身上”,政府通过税收从房屋买卖中抽取的税款,必然要由交易的双方承担,这直接带来了交易成本的上升。交易成本的提升,反映于市场上,就是房屋价格的上涨!君不见,楼市调控“国五条”一出,各地二手房市场价格应声而起。二手房价格的上涨,也推动了新房价格一路向上。各大城市最新公布的统计数据显示,在刚刚过去的3月,新房市场和二手房市场量价齐飞,不仅是成交量呈现“井喷”之势,而且价格也扶摇直上。面对此情此景,“稳定房价”的颜面何在?!实际上,从2003年的“18号文”,到随后出台的“国八条”“国六条”“国四条”“国十条”“新国八条”,再到此番最新出炉的“国五条”及其细则……楼市十年九调控,结果是房价“越调越高”。“今年房价1万,明年1万5,涨50%,国家开始调控;今年1万5,明年2万,涨33.3%,调控效果显著;今年2万,明年2万6,涨30%,调控已见成效;今年2万6,明年3万3,涨26.9%,房价涨幅在控制内;今年3万3,明年3万9,涨13%——过去5年成功遏制房价过快上涨势头。”这条在网络上被反复转发的微博,是辛辣的嘲讽,已经生动地诠释了十年楼市调控政策在民众心目中的形象。当手段与目的背道而驰,调控一再被事实证明为“空调”,那些可怜的老招式却依然如同程咬金的“三板斧”一般被反复地使用。在过去的一个月中,因为这“国五条”,生活在神州大地的人们不仅目睹了楼市的“疯狂”,还见证了一场蔚为壮观的“离婚潮”。在北京,3月6日这一天,离婚数高达一千例,比平时多出了一倍。同一天在南京,离婚人数就达到了294对,是平时的两倍。在上海闵行区,平时离婚率每天只有几对,极端高峰也就20多对,但“国五条”出台后,平均每天离婚率涨至30多对。作为应对的举措之一,该区民政局特意在婚姻登记中心门口设立了“楼市有风险,离婚需谨慎”大幅公告牌。买房的在离婚,卖房的也在离婚,买房的为规避限购与限贷而离婚,卖房的为规避那“20%个税”而离婚。一语以结之,为政策而离婚也。
“有天地然后有万物,有万物然后有男女,有男女然后有夫妇,有夫妇然后有父子,有父子然后有君臣,有君臣然后有上下,有上下然后礼义有所错(措)。”在这个古老的国度,“人伦之道,莫大于夫妇”,夫妇一向被视为人伦之始,婚姻之重要性不言而喻。不是一直在倡导建设“和谐社会”吗?没有和谐家庭,哪来的和谐社会?为了规避政策风险,一对夫妻无奈之下不得不选择“离婚—卖房—买房—复婚”的曲线路径来实现自己改善生活的目标。
像以往一样,这个时候总会有人跳将出来,来批判“离婚潮”中的人们的不智和不值,以彰显自己智力和道德上的优胜。看看网上,什么“当房子让婚姻成为游戏,这无论如何都是一场悲剧。若干年后,孤独地守在大房子里的人们,也许会追悔曾经的物欲时代和迷失的灵魂”。什么“一听到交易利得缴税20%,离婚也可以……用卑微的小聪明小算计获取可怜的效益”……云云,到处活跃着他们的身影。然以愚观之,此类人物自命清流,无知、轻佻、傲慢,其矫情甚可憎也。无力、无助和无奈之下选择绕道而行,本已可怜,又遭奚落和指责,情何以堪!转发一段网上流传的“2013结婚誓词”结尾吧——牧师:“你愿意娶这个女人吗?爱她、忠诚于她,无论她贫困或者富有,健康或者疾病,直至死亡。即使你们因为买卖二手房而暂时离婚、再和别人结婚、再复婚也不离不弃、忠贞不贰,就像从来没有分开过,你愿意吗?”新郎:“我愿意!”地道的黑色幽默。
本文摘自《解惑中国经济》
《解惑中国经济》一书针对当下社会经济热点现象下笔,通过经济学的视角,以随笔的手法,深入浅出地分析了其背后的道理。逻辑井然,文采斐然。《解惑中国经济》作者用自己扎实的经济学基础,和身为记者的敏锐度,就广大读者关心的社会经济现象,例如“双十一”“雾霾”“比特币”“楼市”等与老百姓息息相关的各个方面背后的经济原理加以剖析说明,立体且全面的展现了当今的中国经济现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