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医疗卫生体制的改革,从改革开放之初走到今天,已历经了三十多年。由20世纪90年代的“给政策不给钱”到如今的深化体制改革,中国医疗改革(以下简称医改)一直在曲折中不断地前进,期间充满了探索的艰辛,也有着可圈可点的成效。
通常认为,中国的医改经历了七个不同的发展阶段。第一个阶段为20世纪80年代,国务院批转卫生部《关于允许个体医生开业行医问题的请示报告》,打破了国营医院一统天下的格局。第二个阶段为20世纪90年代,针对医疗行业的各种乱象,包括医德、医风败坏、大处方药品、高新仪器、乱收费、药品回扣等问题,引发了“医院是不是掉到钱眼里”“政府主导还是市场化”的大讨论。随后,在第三个阶段的2000年,针对第二阶段出现的各种问题的指导意见出台,意见的主要目的和方向是通过医疗机构的产权改革,解决各种乱象。在政策的实施过程中,又出现了改革初衷的偏离,即“卖医院”的情况。第四阶段从2006年开始,对于全国范围的“看病贵”、“看病难”的问题,从根源上进行了透彻的分析,将症结归根于我国医疗服务的社会公平性差、医疗资源配置效率低。之后,国务院相关部门确定了“我国医改基本不成功”的基调。2007年为我国医改的第五个阶段。国家发改委相关部门将医疗行业定性为公共服务产品,之后成立了医疗体制改革小组,建立了更高层次的医改协调机制。2008年是我国医改的第六个阶段,这一年,我国的医改步入了一条快车道,医改方案也得到了国务院的通过。从2009年至今为医改的第七个阶段,也是医改的关键时期。这一阶段的开始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中发〔2009〕6号)(以下简称6号文件) 和《国务院关于印发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近期重点实施方案(2009—2011年)的通知》(国发〔2009〕12号)(以下简称12号文件)的出台为标志。
中国医改的关键时期,面临的最大困难依然是公立医院的改革。在公立医院改革中,应该着重破除其逐利机制,增强公益性,还要避免政府资金被医疗机构和医药流程相关部门分割。单一依靠政府的投入已经无法满足医疗机构良性管理和运行的要求,同时由于缺乏相互制衡的监管机制,造成了医生和医院的被动参与。
与公立医院改革关系最为密切的就是医保支付政策的变革。简单的病症若采用平均治疗费用的核算方式,势必造成部分轻度患者的过度医疗和重症患者治疗费用不够的问题。
中国医面临的另一个难点是对药价的调控措施。为应对药价虚高问题而出台的相关政策,却造成了另外一种困境,如联网采购药品导致药价越拉越低,药品生产企业经营困难、负担加重等。医院的二次议价等方式也没有让患者从中享受到更多的优惠。
正是为了解决以上的这些问题,国家相关部门在2009年先后出台了6号文件和12号文件,对现行的医疗体制提出了大胆的改革意见。
◆中国新医改元年:2009年,提出多元化办医格局
6号文件和12号文件中最为突出的一点就是对社会资本办医的支持和鼓励。6号文件中对完善医疗体制,保障医药卫生体系规范、高效地运转提出了多元卫生投入机制,明确了“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发展医疗卫生事业。积极促进非公立医疗卫生机构发展,形成投资主体多元化、投资方式多样化的办医体制”的医疗改革指导思想。
12号文件中对公立医院改革同样提出了多元办医格局:“鼓励民营资本举办非营利性医院。民营医院在医保定点、科研立项、职称评定和继续教育等方面,与公立医院享受同等待遇;对其在服务准入、监督管理等方面一视同仁。落实非营利性医院税收优惠政策,完善营利性医院税收政策。”
与以往不同,12号文件中明确了公立医院改革的时间,即“2009年开始试点,2011年逐步推开”。
6号文件和12号文件提出的多元办医的根本目的在于解决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实现医疗服务普遍而且高效地供给。以此为出发点,唯有多元办医能够快速、有效地解决上述难题,将非公有制引入到医疗机构之中,增加社会资金的投入,扩大医疗产业的竞争主体。
在当前的现实情况下,只有打破医疗行业进入限制的壁垒和政策性歧视,才能改变医疗资源在不同级别的医疗体系和城市格局中的结构失衡。因此,政府要做的工作就是出台严格而科学的准入审批制度,为民间的资本介入打开通道。将市场机制引入到医疗产业中,充分发挥市场竞争对资源的优化配置作用,达到医疗机构、社保机构、患者之间的制衡,以此增加患者的权益。
市场在资源优化配置中的重要作用适用于任何经济领域,包括医疗领域。既然要充分发挥市场的作用,就必须将政府在医院管理中的作用削减,将政府职能从医院的“前方”调整到“后方”,由管理者和干预者转变为监督者和协调者。12号文件中还明确了民营医院与公立医院在医保、科研、职称评定等方面的“平等地位”,在民营医院的服务准入、监督管理上做到一视同仁。
新的政策需要一个尝试和逐步完善的过程。医改之初也出现过一些不成熟的“卖光”模式。比如,辽宁海城市政府通过激进的方式将市妇幼保健院全部改为私有,被卫生部叫停;山东菏泽市将最大的五家市立医院先后卖给企业,然后终因矛盾激化而终止协议;河南新乡市试图将五家医院卖给国企华源集团,最后因注资问题不得不收回……
在这一轮改革中,最为突出的模式是由改革的争议人物仇和领导的 “宿迁模式”和“昆明模式”。仇和在宿迁和昆明主政期间,对多家公立医院进行了产权制改革,形成了多种办医主体,包括合伙制、股份制、独资等。利用公立医院的优势资源吸收社会资本,形成股份制是一种有效的改革方式,避免了完全“卖光”带来的巨大影响和不良后果。
◆58号文件是对非公有制办医机构与机制的正名
为了进一步完善多元化办医的政策,消除执行障碍,确保社会资本的注入,2010年12月3日,国务院发布了《关于进一步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举办医疗机构的意见》(以下简称58号文件)。58号文件具有极强的针对性和指导性,其目的是完善和落实6号文件和12号文件的优惠政策,消除阻碍非公立医疗机构发展的政策障碍,确保非公立医疗机构在准入、执业等方面与公立医疗机构享受同等待遇。
在58号文件颁布之前,人们对于非公有制医院的评价多用“民营医院”“民营托管”“个人承包”等词汇,此类描述和定位充斥于行业与报端,使非公有制医院受到舆论上和实际上的不平等待遇。正所谓“名不正则言不顺,言不顺则事不成”,社会资本办医遇到了各种阻碍和困难。
58号文件是对非公有制办医机构与机制的正名。“社会资本办医”的言简意赅与高屋建瓴使所有已经或者即将参与多元办医的人士切身感受到了医疗行业的“新年新气象”,他们均翘首以待,摩拳擦掌。58号文件表明了国家对医疗健康服务市场的正式开放。对于医疗行业来讲,这个开放已经等了30年。
非公立医疗机构的发展经历了蹉跎的30年。作为我国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非公立医疗机构在改革开放之后不断发展。到2009年,这类机构数量已经占到总数的36.06%,但非公医院的床位数仅占医疗机构床位总数的5.19%。非公立医疗机构的规模一直难以扩大,原因包括准入门槛高、经营压力大、人才匮乏、监管机制欠缺等。
58号文件的出台就是为了解决上述的诸多问题,使公立医疗机构和非公立医疗机构相互促进、共同发展的格局尽快形成并完善。58号文件从社会资本的准入、执业、发展等方面,明确了相关的政策和措施,为非公立医疗机构的健康持续发展提供了保障。同时,该文件针对社会资本举办、发展医疗机构的各个环节和突出问题(机构设立、经营性质、执业范围、外资办医、税收价格政策、医保定点、用人和学术环境、设备配置等),出台了相关的政策措施。
从58号文件的宗旨和内容可以看出,国家对于非公立医疗机构的发展已经有了更加客观与公正的认识,已经将社会资本对医疗机构的投入纳入了国家管理的规划之中,并鼓励其与公立医院在同样的标准和资源配置下进行合理的竞争。同时,国家提倡大型医疗集团的发展和建立,从而集中优势的医疗资源,提高办医效率,降低成本,形成品牌优势。这些都有利于社会资本进入之后医疗机构的管理和发展。
◆宣告多元办医的战略意义:党的十八大报告中关于医疗健康的内容及影响
58号文件推出后,以央企为代表的大型机构纷纷响应,华润、中信等都成立了专门的医疗服务投资机构与平台,也成就了类似华润投资昆明儿童医院的经典案例。但是,由于各个省市对于文件的解决和支持力度的差异,多元办医依然处于艰难的探索阶段,直到党的十八大的召开。
2012年11月8日,胡锦涛总书记在党的十八大报告的第七部分“提高人民健康水平”中明确提出了“深化公立医院改革,鼓励社会办医”的主张,并且要求将公立医院改革与多元办医紧密相连。在党的十八大报告中关于健康的部分明确地表达了对于社会办医的支持,“深化公立医院改革,鼓励社会办医”。
至此,国家将多元化办医提高到了国家发展战略的层面,无论是对于普通百姓,还是办医者们都是一件振奋人心的大事。笔者清晰地记得,在党的十八大召开之际,笔者正在参与一个公立医院改制的项目,党的十八大报告一出,笔者便兴奋地打印了11份,把其中关键两句用橙色荧光笔圈出并立刻向相关领导汇报。党的十八大报告成为项目宣传的一个最好的工具。
◆40号文件真正地推开大门:《关于促进健康服务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及其影响
尽管在党的十八大报告后,有更多的产业机构加入到多元办医中来,但其中很多仅限于战略研讨层面,只有为数不多的机构依靠第三方项目咨询开始小型项目尝试。但是,由于缺乏配套的政策与细则,多元办医依然处于“硬啃骨头”的阶段。
当时笔者独立操作的一个项目就出现了周期长、资金压力大、配套不理想等问题。面对一筹莫展的局?,作为第一批“最有办医理想”的办医者们中有很多有了转行的念头。
这种艰难局面直到2013年10月14日,伴随着国务院《关于促进健康服务业发展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40号文件)的公布才得以彻底解决。40号文件更加细化了非公有资本办医的细则,具有更强的可操作性。它不仅细化了多元办医的投资主体的范围(包括“企业、慈善机构、基金会、商业保险机构”和“中外合资、合作办医”等),而且细化了非公立医疗机构享有的政策(包括“市场准入、社会保险定点、重点专科建设、职称评定、学术地位、等级评审、技术准入”等)。
从40号文件的内容可以看出,其中关于医疗改革的发展目标十分明确,同时涵盖了更为广泛的领域。它明确提出了到2020 年使健康服务业总规模达到8 万亿元以上(按照目前占国内生产总值的5 %左右的规模计算,未来健康服务业增速将在15%左右),打造一批具国际竞争力的健康服务产业集群。
同时,40号文件进一步加大了医疗服务领域的开放力度,加大了对医院、诊断检验、养老产业、商业保险、中医药保健、体检咨询、服务外包、健康信息化、医疗器械等领域的市场准入,以及规划布局和用地保障、投融资引导政策、财税价格政策等方面的支持力度。
40号文件首次公布了对社会资本进入医疗服务行业的支持细节,明确了法律法规没有命令禁入的领域,都必须向社会资本开放,并要做到一视同仁。非公立医疗机构在市场准入、社保定点、重点专科建设、职称评定、学术地位、等级评审、技术准入等方面均与公立医疗机构享受同等待遇。
40号文件提出了鼓励发展医院管理集团建立的意见,支持非公立医疗机构的规模化发展,大力促进连锁专科和综合性医院集团的发展。这对于目前国内的连锁医疗机构,比如爱尔眼科、复星医药、金陵药业等来说,是一个极好的机遇。
40号文件还对中医药提出了明确的发展措施,包括推动医疗机构、开设中医服务、鼓励药店中医坐诊以及开发药食同用的中药材和保健品等。发展中医药医疗保健服务主要包括两个方面:提升中医药服务能力,包括推动医疗机构中医服务、鼓励零售药店提供中医坐堂诊疗;开发中医保健产品,包括种植中药材及其产品研发和应用、推动中医养生保健等。这一系列举措对于发展我国的传统中医药学具有划时代的意义,必将促进传统医学的大发展。
如果说58号文件是刚刚开了锁,党的十八大报告则是把门打开了一道缝,那么40号文件就是彻底地推开了这扇门,给了充分地空间让一批社会资本的办医者进去。不仅如此,40号文件还引爆了多元办医的资本市场,吸引了更多的金融机构。在这种情形下,一些金融机构与办医者有效地合作,开发出了一系列的金融工具,让办医者有了更多的武器,如“流水质押贷”等。
本文摘自《多元办医的超级入口》
当前,医疗与健康服务投资需求强劲,几千亿资金云集关注这个未来8万亿产值的行业。本书从准备投资医疗机构的角度出发,结合作者自身办医的经验与心路历程,详细介绍了大机构的医疗服务战略、投资模式,投资标的与具体项目落地以及投后管理的内容,特别剖析了未来办医行业如何基于社交化平台与大数据筛选作为核心。本书为希望进行医疗行业的投资人、医疗项目的创业者以及健康地产医疗地产等关注者提供了很多值得借鉴的投资理念和实战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