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年我都会到马萨诸塞州的科德角海滨去消夏,因此我知道,对当地民众来说,捕鱼这件事,不仅是食物的重要来源,也是当地居民维持生计及休闲娱乐的重要途径。不过,该地区正为应该如何控制滥捕鲈鱼而伤脑筋。鲈鱼是一种味道鲜美的白鱼,长期以来深受当地食客喜爱。从这一实例,可以看出政府要做出智慧的管制,总是存在磕磕绊绊。
20世纪70年代,从缅因州到马里兰州外海一带的鲈鱼数量严重枯竭,原因是多方面的,包括气候干旱、繁殖海域的环境受到污染、过度捕捞等。针对这种状况,马萨诸塞州及该地区其他各州决定对商业性捕鱼和休闲性捕鱼设定严格的配额。过度捕捞未必是鱼类供应逐渐减少的主因,但环保主义者鼓吹,只要对捕鱼量设定配额限制,就能恢复鱼类的数量。
马萨诸塞州对鲈鱼的商业性捕获量设置了上限。遗憾的是,以此来控制捕获量是个很糟糕的方法:它鼓励每艘渔船在捕鱼季节开始之初,就抢在其他渔船之前先行大肆捞捕,以免当年的配额先被用完。
“无鲈鱼可售”
1994年就发生了这样的状况——马萨诸塞州政府为商业性捕获设定的上限是20万磅,但这个配额在7月底以前就用完了,往年渔季通常要到9月才会结束。人们提前大量捕捞鲈鱼的结果是,在配额用完之前,渔民手上有大量鲈鱼待售,鲈鱼批发价格大幅度滑落;但在配额用完之后,市场上没有足够的鲈鱼可售,价格自然急剧上扬。这种对捕鱼量设定上限的做法提供了不当的激励,给当地渔民的生计增加了困难。
近年来,该地区外海的鲈鱼数量快速增加,可能是因为捕捞受到限制后,鱼类的繁殖率上升了。因此,马萨诸塞州在1995年决定将商业性捕获的上限提高到75万磅,几乎是1994年的4倍。虽然配额的上限提高了,但预期还是很快就会用完,所以,该州规定在市场上无鱼可售的那段时期,禁止商业性捕捞,希望能以这种方式让渔民把捕捞行动平均分散到整个渔季。但这样一来,鲈鱼价格在这几个星期里变得特别昂贵,而且还不容易买得到。
既想对鲈鱼捕捞加以管制,又不想让市场上出现无鱼可售的状况,有一个比设定配额更好的方法,这个方法理应受到消费者、渔民、休闲钓客以及纳税人的欢迎,即由各州根据捕获量的多少来对捕鱼者征税,其税率可以根据鱼的重量及大小加以调整。如果捕到过小或还没有长大的鱼,则应给予严厉的处罚。目前的规定是,如果捕到过小的鱼,则必须把它们放回海里去。
每天捕一条
税收额度将控制捕获总量,这是因为,在税率较高的时候,鲈鱼的捕捞数量越多,所付税额也越高,为了降低税费,捕捞量就会减少。如果采用这种方法,渔民就不会再像以前那样趁早出海,急于大肆捕捞,因为他们是根据捕捞量来缴税的,没有理由抢在别人之前下手。相应地,渔民会在整个渔季分散捕捞,会在鲈鱼价格上扬时争取多捕捞一些。
休闲型渔民捕捞的鲈鱼数量也许超过总捕获量的一半,因此应该把他们也纳入管制范围。马萨诸塞州目前允许每人每天捕捞一条鲈鱼。休闲型渔民和商业型渔民一样,在所征税率上应该是一视同仁,因为对海里的鲈鱼来说,不管捞捕者属于哪种类型,其结果都是相同的。
目前是通过对捕获总量设定上限来监控捕捞行为,但从执行方面来看,对两种鲈鱼捕捞方式都进行征税的制度不会比前者更困难。征税制度还有增加政府税收的好处,可以把这些额外的税收用来研究造成鲈鱼数量变动那么大的原因,也可以把税收用来改善当地的海洋生态。
对鱼类捕捞进行管制是很有必要的,但就连鲈鱼捕捞这样的小规模产业,政府都不容易制定出合理的管制措施来。很难想象,如果政府要对更广泛的政治领域实行管制,而且管制的好处尚且存疑的话,会出现何种状况,特别是对那些深受媒体关注的全国性大产业,管制起来难度会更大。最近政府为了民众的健康及安全而在环保方面所制定的各种规定,也引起了社会争议。这是科德角鲈鱼事件带给我们的主要教训。
本文摘自《生活中的经济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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