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4年开启的分税制改革取得了较为明显的成果与进步,改变了财政承包制下多种体制并存的局面,政府间财政分配关系变得相对规范、科学。但是,分税制改革并没有完成,受客观条件的限制,中央与地方事权划分不明确,地方支出责任较重,转移支付制度安排仍不完善,地方政府预算软约束等问题突出。这些财税体制的“纰漏”已对中国经济持续、稳定、健康的发展造成威胁,最突出的就是目前地方政府在不透明、软约束的环境下举债融资形成的庞大债务,给整个宏观经济运行带来了风险。
政府预算约束软化。与大多数国家强调支出预算管理不同,中国预算管理的核心是平衡状态,即政府预算不得超过人大批准的赤字规模。这样一来,在经济萧条年份容易征“过头税”,加重萧条,而在经济过热年份“藏税于民”,加剧过热。
受地方财政预算约束软化影响,中国地方政府债务规模近几年来急剧膨胀,债务结构分布不合理,主要的问题体现在:举债融资不规范,多头举债,举债程序不透明,融资成本较高;债务收支未纳入预算管理,债务监管不到位,债务规模底数不清,偿还责任较难落实。
政府间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不明确。政府间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基本沿袭了1993年以前中央与地方支出划分的格局,1994年分税制改革关于事权划分的表述基本上是对当时中央与地方分工情况的白描,带来的结果是政府支出责任划分的模糊不清,如在基础设施建设方面,只明确“中央承担中央统筹的基建投资,地方承担地方统筹的基建投资”,究竟二者如何划分,缺乏明确的标准,不具有操作性。类似诸多问题造成政府间相关责任划分不清晰、不合理、不规范。
有些应该由中央负责的事务,却交给地方处理,如国际界河的保护、跨流域大江大河的治理、跨地区污染防治、跨区经济纠纷、司法管辖、海域和海洋的使用管理等方面,目前主要由地方负责。中央通过专项转移支付等形式给予补助,缺乏统一的监管和协调,没有规范的制度。重度刑事犯罪、食品药品安全及高级官员贪腐的司法管辖权应在中央,但目前管理权在地方。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应以中央管理为主,但目前的管理制度极度碎片化。
政府间税种划分也存在不少问题,明显缺乏适合划归地方的税种。根据税收的内在属性,一般将税基流动性较强、地区间分布不平衡、年度间波动较大、税负易于转嫁以及涉及收入分配等的税种(如增值税、所得税等)划归中央;将税基较为地域化、信息能由地方政府较好掌握的税种划归地方。
税收分享方面的问题:中国增值税地方分享25%,增值税作为税负可以转嫁的间接税,由生产和销售企业所在地分享不尽合理;企业所得税地方分享40%,随着经济的发展,企业所得税向中心城市聚集的趋势更加明显,跨地区企业所得税如何分享的矛盾凸显;个人所得税地方分享40%,特别是累进部分的收入也被纳入分享范围,不利于收入再分配的调节;出口退税地方承担7.5%,口岸城市出口退税负担相对较重,不利于全国统一市场的形成。
地方税种的缺乏:财产税是基层地方政府最主要的税种,而在中国该税种尚处于起步阶段。房产税只在试点,最终没有开征销售税,遗产税还在讨论中。
政府间转移支付有待完善。受政府间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不够明晰等因素的影响,中国政府间转移支付设计的基础不够扎实,转移支付体系较为零乱。转移支付种类繁多,结构复杂,目标多样化。一般性转移支付与专项转移支付结构不合理,一般性转移支付比重较小,专项转移支付项目繁多,资金分散,不利于发挥资金的规模效益,也不利于地方自主理财或提供符合当地实际需要的服务。专款配套政策缺乏规范的设计程序和依据,容易加重地方财政负担。
本文摘自《改革锦标赛与市场新动力》
十八届三中全会掀起了中国改革的新篇章,框定了未来10年中国的发展格局。财税、金融、土地、户籍、国企改革等各大领域改革全面铺开,各级政府从过往的“GDP锦标赛”转向“改革锦标赛”。在强有力的体系和意志推动下,这将彻底改变以往改革推不动的局面,激活改革基因,形成更强的改革合力。
东方证券首席经济学家邵宇博士以其生动的文字和独特的视角,全方位解读了财税体制改革、金融改革、资源要素价格改革、土地改革、户籍制度改革、国资国企改革等六大领域的改革,分析了这股巨大的改革驱动力将对宏观经济、资本市场走势产生怎样的影响,并在此基础上预测了未来各个领域的投资新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