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当-斯密的美妙世界

2013-08-29 08:23:17

  那是什么新愿景呢?正如我们可能预见的,那不是一种“状态”,而是一个“系统”——更精确地说,是个“十足自由的系统”。但在介绍这个不凡的概念前,要先介绍这个同样不凡的作者。

  在1760年访问英国的人很可能听说过格拉斯哥大学的亚当·斯密,斯密博士或许不算非常有名,但很多人都知道他。伏尔泰听过这个人,大卫·休谟是他的好朋友。学生们从俄国远道而来,听他有些结巴却热情洋溢的演讲。除了在学术界的成就外,斯密博士的独特个性也很出名。比方说,人人都知道他心不在焉。某次,他在和朋友同行时很认真地讨论研究课题,结果却跌进了坑洞里。据说他曾经自己把面包和奶油加到饮料中,然后说那是他这辈子喝过的最糟的茶。虽然他有很多怪癖,但对他的智力并不构成阻碍——亚当·斯密是那个时代最重要的哲学家之一。

  在格拉斯哥,亚当·斯密讲授道德哲学的课题。这门学科的范围比现在的要广泛得多,包括自然神学、伦理学、法理学,以及政治经济学,因此它包含了人类对于秩序与和谐最崇高的推动力,乃至于为了在残酷的现实中谋生而从事的那些没那么和谐有序的活动。

  自古以来,人类一直想将事物合理化。而在宇宙的混乱中寻求设计意图的自然神学,就是其中一个目标。假如斯密博士阐述的是宇宙乱象背后的自然法则,来访的客人就会觉得理所当然。但斯密博士探索的是光谱的另一端,在日常生活的喧嚣下,寻求其宏大的构造,那么访客或许会觉得他真的逾越了哲学的分寸。

  18世纪末的英国社会绝非理性秩序或道德意念的典范,只要将目光转离有闲阶级的优雅生活,就会发现人们在用最邪恶的形式,为求生存而进行残酷的斗争。在伦敦的厅堂与各郡舒适奢华的地产之外,举目所见尽是与昔日残留下来的最不理性、最昏聩不堪的习俗与传统混合在一起的贪婪、残酷与堕落。这个社会不像一部经过精心设计、每部分皆有助于发挥整体功能的机器,反而像詹姆斯·瓦特发明的奇怪的蒸汽机:漆黑,嘈杂,效率低而又危险。斯密博士声称能在其中看见秩序、设计与目的,真是奇哉怪哉也!

  若我们的访客前去参观康沃尔的锡矿,就会看见矿工们进入矿井中,等他们到达坑底,会从腰带上拿出一根蜡烛,点燃后,他们会伸展四肢,睡到蜡烛熄灭才起身,然后,他们挖矿两三小时,接下来,又要照例抽烟斗休息一阵子。这样下来,半天的时间在偷懒,半天的时间在采矿。假如我们的访客前往北方,鼓起勇气进入达勒姆或诺森伯兰的矿坑中,他将会看见完全不同的景象。在这里,男男女女衣不蔽体地在一起做牛做马。这里有着最野蛮、最残酷的习俗:双目交接燃起的性欲,就在废弃坑道中草草地解决;从没见过阳光的7岁或10岁的小孩,只为了矿工付的几分钱,就在冬天被派去帮忙拖拉装煤的桶子;孕妇像马一样拉着运煤的车子,甚至就在漆黑的洞穴中分娩。

  生活的多彩多姿、因循守旧,或是残酷无情,并非只显现在矿坑里。就算在平地上,一个观察力敏锐的访客也很难看到与秩序、和谐以及和设计有关的事物。国内许多地方都有贫农成群结队地四处找工作,一群自称为“老不列颠人”的人会在收割时节从威尔士高地下来,有时候,整群人中只有一匹既没有马鞍也没有辔头的马,有时候,整群人都是徒步。他们之中,常常只有一个人会说英语。那个人就可以代表大家,请求拥有地产的乡绅让他们帮忙收割。他们一天的工资仅有6便士,这点倒不会让人感到惊讶。

  最后,我们的访客停留在一个制造业城镇。他还是会看见其他值得注意的景象,只是对没受过训练的人来说,看起来还是毫无秩序可言。他也许会对洛姆兄弟在1742年建造的工厂感到惊奇,它有500尺长,6层楼高,在当时算是相当巨大的建筑物了。根据丹尼尔·笛福所述,工厂内的机器包括“26,586个轮子与97,746个装置,水车轮子每分钟转3圈,每转1圈,就可以牵动73,726码的丝线”。同样值得注意的是,照料机器的孩童每隔12小时或14小时就转时钟一次,在污秽、漆黑的锅炉上烹煮他们的伙食,在供应膳宿的工寮里轮番上工。据说,工寮里的床铺始终都是暖热的。

  不论在18世纪还是在现代,人们都会认为那是一个怪异、残酷、杂乱无章的世界。然而,更值得注意的是,斯密博士竟能将它与道德哲学的结构加以协调,而且这位饱学之士还宣称要去探寻在其内部,与包罗万象且意义深远的整体相契合的那伟大法则的清晰轮廓。

  这位彬彬有礼的哲学家究竟是什么样的人呢?

  “我是一个只爱自己书本的雅士。”亚当·斯密某次自豪地向他的朋友炫耀他心爱的书斋时,曾这样自我描述。当然,他并不英俊。一个大奖章上的人像显示出他突出的下唇往上伸展,快要碰到他大大的鹰钩鼻;垂落的眼皮下,有着凸出的双眼。终其一生,他都为神经疾病所苦:?的头会颤抖,而且讲话也有点儿结结巴巴。

  此外,他的心不在焉也是众所周知的。在18世纪80年代,当斯密快要60岁时,爱丁堡的居民经常可以看见他们最杰出的公民的滑稽模样:穿着浅色外套、及膝短裤、白色丝质长袜、带扣的鞋,戴着宽边海狸毛帽,拿着手杖,沿着鹅卵石路走下来。他的眼睛注视着无尽的远处,嘴唇似乎在喃喃自语。每走一两步,他便踌躇不前,好像要改变方向,甚至退回原处——有个朋友说他走路的样子“像只蠕虫”。

  有一次,他穿着睡袍走入自家的花园,失神地走了15英里(1英里=1.6093公里)才回头。还有一次,斯密与一位地位显赫的朋友在爱丁堡散步,一名卫兵举枪对他们致敬,对这种事早已司空见惯的斯密突然着魔似的用他的手杖回礼。让他朋友更惊讶的是,他还一再模仿那名卫兵的动作,直到站上一长串台阶的顶端才恢复正常,而那时他的手杖还挥舞在半空中。他完全不知道自己刚才的怪异举动,将手杖放下来之后,他继续之前的话题。

  这位失神的教授于1723年生于苏格兰法夫郡的柯科迪镇。柯科迪镇当时已有1500人,在斯密出生时,仍有镇民把钉子当成货币使用。当他4岁时,发生了一件最奇怪的意外:一群路过的吉卜赛人把他绑走了,他的叔父努力追赶(斯密的父亲在他出生前就过世了),使得吉卜赛人将他遗弃在路旁。他的一位早期传记作者写道:“我怕他可能成为一个可怜的吉卜赛人。”

  虽然斯密会突然失神,但他从小就是聪明的学生。他注定要从事教育工作,因此在17岁时就得到奖学金,骑马前往牛津大学,并在那里待了6年。然而,那时的牛津却不是适合学习的好地方——这点和日后的情形不同。绝大多数知名的教授早已连假装教书都不愿意了。一位外国游客曾记述他在1788年时在一场公开辩论会上惊讶地发现,所有4位参赛者在该他们发言的时间完全保持沉默,每个人都在全神贯注地读一本当时流行的小说。既然教授们很少讲课,斯密大部分的时间就在无人教导的情形下阅读他认为适当的读物。事实上,他差点儿因为房里藏有休谟的《人性论》一书而被大学开除。即使对这位未来的哲学家来说,休谟也不适合被阅读。

  在斯密还不到28岁的1751年,他就成了格拉斯哥大学的逻辑学教授,不久后又获得道德哲学教授的职位。和牛津大学不同的是,格拉斯哥大学学风严肃,是所谓苏格兰启蒙运动的中心,以人才云集自诩。但是,它和现代大学的观念仍大相径庭。拘谨的教授们并不十分欣赏斯密那种有些轻浮而又热情的举止,他曾被指控说,有时在宗教场合发笑(显然是在做白日梦),是大逆不道的休谟的坚定盟友,不支持见证基督的主日课程,请求大学理事会免除上课前的祈祷仪式,以及宣讲含有“自然宗教”意味的祈祷文。若我们还记得斯密的老师弗朗西斯·哈奇森曾在格拉斯哥打破惯例,拒绝使用拉丁语授课这件事,就不会觉得奇怪了。

  大家对斯密的非难并不算很严重,他仍在1758年被提拔为院长。毋庸置疑,他在格拉斯哥过得很愉快。他在晚上玩牌(心不在焉的问题让他成为一名不太可靠的牌友),参与学术性社团,过着平静的生活。他很受学生爱戴,尤其以讲学著称——连博斯韦尔也去听他的课,而他怪异的步伐和说话方式更让人竞相仿效,他的小型半身像还被陈列在书店的橱窗里。

  他的声望当然不仅仅来自古怪的人格特质。1759年,他出版了《道德情操论》。该书立刻引起轰动,并使得斯密很快进入英国顶尖哲学家之林。该书是在探讨道德上的认可与非难的起源。为什么天性自利的人类似乎可以受到制约,或升华到更高层次呢?斯密认为,这是因为我们有能力置身于第三者的位置,成为超然的观察者。如此,就能够深入个案的客观价值,而不只是站在自私的立场思考。

  这本书及其探讨的问题引起了人们广泛的兴趣。在日耳曼地区,亚当·斯密的问题成为人们热衷争辩的主题。对我们来说,更重要的是该书得到了奇人查尔斯·汤森的赞许。

  18世纪似乎奇才辈出,而汤森就是其中之一。他不但机智,而且博学,贺勒斯·沃波尔曾说汤森是“一位全才。倘若他像一般人一样真诚、一样稳健,而且拥有一般的常识,那么他必然会是那个时代最伟大的人”。汤森的反复无常经常被人诟病,人们讽刺地说:“汤森先生身体的某一边疼痛,但他却不肯说是哪一边。”在担任财政大臣时,他先不让美洲殖民地人民自行选任法官,然后又对美洲的茶课以重税,从而助长了美国革命的爆发——这些都可以作为他缺乏常识的证据。

  尽管汤森政治眼光短浅,但他却真心地在研究哲学与政治学,他是亚当·斯密的忠实信徒。更重要的是,他有能力提供给斯密一个难得的机会。汤森于1754年和巴克卢公爵的遗孀——达尔基斯女伯爵成婚,这场婚事极为顺利,而且对汤森十分有利。如今,他得为他太太的儿子物色一位家庭教师。上流社会的年轻男子往往都要前往欧陆旅行,在那里,可以学到切斯特菲尔德爵士所赞扬的优雅。汤森认为,亚当·斯密博士是陪伴小公爵旅行的理想人选,汤森提出年薪500镑(开支另外报销)外加退休年金500镑的条件,这种条件好得令人无法拒绝——斯密担任教授时每年从学生那里领到的酬金还不及170镑。值得一提的是,当斯密博士把学费退还给学生时,他们拒绝接受。这些学生说,他们所学的已物超所值。

  这位教师和年轻的公爵于1764年前往法国,他们在图卢兹停留了18个月。由于往来的朋友极端乏味,再加上斯密的法语十分差劲,相形之下,在格拉斯哥的宁静生活反倒显得自在放荡了。之后他们搬到法国南部(斯密在那里遇见伏尔泰,并且向他致敬,同时还冷淡地拒绝了一位热情的女侯爵的追求),接着去日内瓦,最后到达巴黎。为了排解在异乡生活的烦闷,斯密开始撰写关于政治经济学的专著。这是他曾在格拉斯哥讲授过的主题,许多夜晚在爱丁堡的“择优学会”上与人辩论过,也详细地与他的挚友休谟讨论过。这本书就是《国富论》,不过还要等12年才大功告成。

  在巴黎的日子就好得多了,这时,斯密的法语虽然还是很糟,但已足以和法国最重要的经济思想家长谈。此人就是弗朗索瓦·魁奈——路易十五的御医,也是蓬巴杜夫人的私人医师。魁奈提倡经济学上的重农主义,并且创制了《经济表》。当时人们仍认为,财富就是金银之类的固体材料。魁奈反对这种观念,坚决主张财富源于生产,而且一手一手地传递,就像血液循环一样流经整个国家,并注满社会的身体——这确实是医生的洞见。《经济表》让人印象深刻,老米拉波将其称为能与书写和货币相提并论的发明。不过重农主义的问题在于坚称只有农人才能生产出真正的财富,因为只有农业才能让财富从大自然中产生,而制造业的工人只能改变产品的形式,实际上并没有增加财富。因此,魁奈的体系对于实际政策的帮助有限。它的确提倡自由放任政策这个划时代的主张,却坚称工业部门只能改变产品形式,从而无法看出劳工也可以在土地以外的领域创造财富。

  斯密最伟大的创见之一就是发现了“价值”源于劳工,而非源于自然。或许这是因为斯密生长于一个贸易繁忙,而非像法国那样完全以农业为主的国家。无论如何,斯密都不能接受这派学者对于农业的狂热偏见(像米拉波等魁奈的追随者,只会奉承谄媚而已)。斯密个人非常钦佩这位法国医生,倘若魁奈能再多活些时日,斯密一定会把《国富论》献给他,但重农主义和斯密苏格兰式的愿景根本不合。

  这场旅行在1766年意外中断。和他们在一起的公爵的幼弟发烧了,尽管斯密竭尽所能地照护,还请了魁奈帮忙,但他还是在狂乱状态下死亡。于是公爵回到他在达尔基思的庄园,而斯密则先去伦敦,然后再到柯科迪。虽然休谟一再恳求,斯密还是在那里度过了比较愉快的10年,而这本巨著也随之成形。在大部分时间里,斯密都是倚靠着壁炉口述,同时神经质地用头去摩擦墙壁,以至于在嵌板上留下了一条黑色的条纹。他偶尔会去达尔基思的庄园拜访他的学生,或是去伦敦与当时的才俊讨论他的观点,约翰逊博士就是其中之一。虽然斯密参加了约翰逊博士的择优学会,但是他和这位年高德劭的词典编纂家总是话不投机。沃尔特·司各特爵士告诉我们,当约翰逊第一次遇见斯密时就攻击他所做过的某个陈述,而斯密则为自己的论点辩护。大家都想知道,“那约翰逊怎么说呢?”斯密很愤怒地说,“他说‘你在骗人’!”“那你怎么答复呢?”“我说‘你这××养的’!”司各特说。这两位伟大的伦理学家第一次见面时,用的就是这些词汇,而这也是这两位伟大哲学导师间的经典对话。

  斯密也遇见了一位兼具魅力与才智的美国人——本杰明·富兰克林。富兰克林提供了关于美洲殖民地的丰富资讯,并且让斯密深切地体会到这个殖民地将来可能扮演的角色。后来,斯密对于这些殖民地所组成的国家有着如下叙述:“它确实很可能变成世界上所曾出现过的最伟大,也最可怕的国家之一。”这无疑是受到富兰克林的影响。

  《国富论》于1776年出版。两年后,斯密奉派出掌爱丁堡海关,年薪600镑,而且几乎不用做什么事。斯密一直和母亲住在一起,直到她90岁去世为止。斯密的学者生涯始终祥和、平静,直到最后,他都很安详、满足,而且心不在焉。

本文摘自《经济学统治世界》


  他们不是军队指挥官或帝国统治者,没有生杀予夺的大权,也几乎没参与过缔造历史的决策。然而他们的所作所为,比许多声名显赫的政治家对历史更富决定性,比指挥前线?队的将领们更具震撼力,比总统和立法者的赦令更能影响社会的吉凶祸福。
  他们之中有哲学家和疯子、有教士和股票经纪人、有革命军和贵族、有唯美主义者、怀疑论者和流浪汉。
  他们所信仰的哲学系统,是所有人类活动中最世俗的一种——赚钱的欲望。
  他们是谁?就我们所知,他们是“伟大的经济学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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