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图2-4所示,商业模式创造了巨大的交易价值,并付出一定的交易成本,两者之间的差为交易结构的价值空间;除了交易成本,焦点企业和利益相关者都需要付出货币成本,比如内部管理费用、原材料采购成本等,价值空间减去货币成本就是商业模式为所有利益相关者所实现的价值增值,其组成为焦点企业剩余(即焦点企业的企业价值)加上利益相关者剩余。
例如,上文介绍的居泰隆为顾客提供了物美价廉的装修一体化解决方案,为物流公司和家具厂商提供了大量的订单,这些都是商业模式为利益相关者所带来的交易价值;与此同时,居泰隆与家具厂商、物流公司的谈判,家具到当地门店再到顾客家中的配送、安装,都是商业模式运行时所必须付出的交易成本。交易价值和交易成本两者之差就构成了价值空间。此外,居泰隆要付出网站、培训中心等内部管理单元的成本,而家具厂商需要安排生产,物流公司需要建立仓储,这是焦点企业和利益相关者所必须付出的货币成本。价值空间扣除这些货币成本之后,就是价值增值。
价值增值受三方面因素影响:商业模式,表现为“价值空间/交易价值”;战略,表现为“交易价值”;管理控制,表现为“货币成本”。我们主要关注商业模式的影响。
不同的商业模式存在效率差异,我们把“价值空间/交易价值”定义为商业模式效率。
本文摘自《商业模式的经济解释》
